据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消息,保定市日前出台的《保定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从1月1日起正式实施,有效期5年。新规从执法体制、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、市容和环境卫生、公共秩序管理等多方面列出37项规定,全面提升保定火车站及保定东站站前地区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。
由于特殊的区位特点,车站站前区域内,扒窃、偷盗、诈骗、喊站拉客、无证经营以及“黑车”、三轮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,严重影响城市窗口形象。为此,2018年10月,保定市印发《保定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暂行规定》,自当年12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2年。如今,各驻站机构和部门管理工作日渐成熟,为实现两站地区的长效管理,特制定实施新规。
《规定》明确指出,两站站前地区严禁以下行为:
道路交通安全和营运主要包括,禁止在规定地点停放、停靠,或在禁停路段上、下乘客及故意慢行等客、揽客等;城市市容管理主要包括,禁止设置影响交通、消防安全以及居民生活和工作的设备设施,禁止占用盲道影响通行和私自设置临时停车泊位、停车设施等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等;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对随地吐痰、便溺,乱扔有毒有害物品等行为作出规定。此外,新规还涉及到行政执法巡查、市政设施规划建设、园林绿化管理、公共秩序维护等多方面内容。
对违反《规定》的行为,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严重影响两站形象、扰乱公共秩序等涉及公安机关管理权限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据了解,站前地区工作涉及面广,从事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有30多家,主要执法管理部门包括12家。新规的颁布实施,将科学整合管理资源,增强综合管理合力。